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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南猪油中毒案在赣州开庭

1999-10-14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南昌10月13日电 震惊全国的赣南猪油中毒案10月13日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,林烈群等7名被告接受法律的审判。

经检察机关侦破查明,1998年12月1日,原深圳市龙岗区沙湾深安贸易部经理林烈群将40桶工业猪油作食用油,以每吨7500元的价格批发给江西定南县食油批发户何华平,其中部分是被有机锡污染的猪油。何华平再以每吨7900元的价格批发给定南、龙南两县的个体业主黄俊海、黄华香、吴赣池、罗伟华,再经他们销售给定南、龙南两县群众,共造成1002人中毒,其中重度中毒60人,死亡3人。案发后,林烈群畏罪潜逃,1999年3月25日向深圳市公安局按案自首,6月25日随案移交给定南县公安局。犯罪嫌疑人林少坤在深安贸易部工作期间,曾积极协助林烈群销售工业猪油,案发后又将1000余桶猪油转移藏匿,毁灭证据。据悉,1002名受害人及家属已经向7名被告提出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经济赔偿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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